![]() | 1 n8ss OP 感觉应该是开了高价 |
![]() | 2 n8ss OP |
![]() | 3 Pastsong 2015-09-13 23:02:35 +08:00 吃相太难看 |
![]() | 5 Biwood 2015-09-13 23:37:44 +08:00 其实没有什么解决不解决的,节目组发了道歉微博的那一刻应该就算是解决了,关键是央视动用行政力量删新闻那一刻就已经输了,后面的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
6 iamsad3508 2015-09-13 23:39:16 +08:00 via Android 没多久前还说微博被删内容… |
![]() | 7 icloudnet 2015-09-14 01:19:29 +08:00 ![]() 这就解决了,看样子是赔了 10 万块。 闹了这么久,还不是为了钱,钱真是万能工具,可惜了那么多人关注,大 V 转发。 |
![]() | 8 wellsho 2015-09-14 01:31:02 +08:00 ![]() @icloudnet 道歉+用钱赔偿有什么不好么? 反对『还不是为了钱』,这样的结果造成了过错方的经济损失,就是有效的维权。 |
![]() | 9 dingzi 2015-09-14 01:36:45 +08:00 某种意义上得维权成功吧 |
![]() | 10 FrankFang128 2015-09-14 01:40:37 +08:00 ![]() 得钱就是成功啊,这是商业问题,当然用钱解决。 |
![]() | 11 Rorysky 2015-09-14 02:47:30 +08:00 ![]() 所以 @icloudnet 预想的 不可惜 的结果是 摄影师要求央视道歉并 赔偿一元人民币损失,从此成为 版权斗士。。。 |
![]() | 13 pimin 2015-09-14 04:33:55 +08:00 ![]() 看这楼里的评论,我突然想起了老罗,我不是为了输赢,我就是有病。 |
![]() | 15 Solael 2015-09-14 07:38:18 +08:00 不拿钱继续搞下去怕是没什么好结果吧 |
![]() | 16 yimity 2015-09-14 07:40:57 +08:00 via Android 这个不就是为了维护版权吗?那么付钱认错不是已经达到目的了吗?有什么问题?非要人家作为版权斗士一分不拿被某些力量整得惨惨的才是你想要的? |
![]() | 17 maskerTUI 2015-09-14 08:15:06 +08:00 央视或成最大输家。 |
![]() | 18 Dongdong36 2015-09-14 08:18:07 +08:00 |
![]() | 19 qping 2015-09-14 08:20:29 +08:00 这不是钱的问题是什么? 能解决已经是很好了,对比陈佩斯,我觉得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
![]() | 20 66beta 2015-09-14 09:43:48 +08:00 不为钱,难道要他们在 news 联播里插一段道歉? |
![]() | 21 moosoome 2015-09-14 09:46:15 +08:00 ![]() 哈哈,有人希望他变成烈士呢... |
![]() | 22 PP 2015-09-14 09:47:31 +08:00 via iPad ![]() @icloudnet @ruandao @qping “维护合法权益” 不等于 “为了钱”。 “维护合法权益”具有公义性,“为了钱”则将公义性进行了弱化甚至删除。 合法权益受侵犯通常包括经济损失、市场损失和声誉损失等方面,其中的经济损失的直接部分可以用钱来衡量损失大小及赔偿估算,故此不能逆推钱即一切权益。 用“钱”来作为约定赔偿的主要手段是现代文明框架下的多数法律体系所共同采用的做法,对于某项侵权或违法行为,个别国家规定砍手,多数国家规定赔钱。中国的法律对侵权的处置以现金赔偿和处罚为主,同时包括并不限于强制道歉和恢复名誉等手段,纠纷双方所告诉和接受的处理方式必然也只能是以“钱”的形式为主。 片面指称维权行为是“为了钱”,具有一定的侮辱性,不当如此。 |
![]() | 23 mahone3297 2015-09-14 09:56:41 +08:00 @qping 陈佩斯怎么了? |
![]() | 24 ctsed 2015-09-14 09:58:27 +08:00 @PP 不知道他有没有试过走法律程序,第一条微博写的和某些记者写的文有什么区别?利用舆论的力量结果是比预期还要好,没火起来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
![]() | 25 undeflife 2015-09-14 10:00:31 +08:00 |
![]() | 26 PP 2015-09-14 10:02:52 +08:00 via iPad @ctsed 这是一个社会导向的问题。如果人们确定某种方式可以更好的解决问题,那么就不会选择已经杯证明不太有效的方法。若有兴趣学习,推荐《政府论》一读。 |
![]() | 27 pheyer 2015-09-14 10:03:38 +08:00 @iamsad3508 我没看到删啊,说他微博被删的微博倒是没了。。。 |
![]() | 28 lausius 2015-09-14 10:07:14 +08:00 央视回应盗用素材是花钱网购来的 网友:相信央视 |
![]() | 29 pi1ot 2015-09-14 10:13:25 +08:00 其实这是对摄影师个人利益损失最小的解决办法。 |
![]() | 30 ctsed 2015-09-14 10:14:47 +08:00 @PP 可没你脑容量大啊,某种方式的意思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不单单是舆论; 靠这种方式 V2EX 上的帖子也不少了,结果就是恃弱凌强,大块头一方就是个活靶子,没问题的地方也能被喷出问题来。 能走法律途径而选择使用舆论,是不是抬高了更弱者的成本? 书读得少,词不达意,凑合看 |
![]() | 31 hxtheone 2015-09-14 10:18:01 +08:00 难道真的要央视和他死磕到底才算是维权?真不理解某些人的想法,已经拿到经济赔偿我觉得也算一定程度上的维权成功吧 |
![]() | 32 PP 2015-09-14 10:27:52 +08:00 via iPad |
![]() | 34 jackysc 2015-09-14 10:32:57 +08:00 有些人真是的,啧啧,“总有刁民想害朕”的思想,真是赤果果啊 |
![]() | 35 ctsed 2015-09-14 10:35:05 +08:00 ![]() |
![]() | 38 PP 2015-09-14 18:50:44 +08:00 @5thcat 不必如此。有许多比针锋相对更好的处理方式,比如脱离接触等。投诉之后我直接进行了适当操作,完全不知道其后续言论。我习惯于避免浪费时间在错误的人和事上,因为根本不值得,供您参考。祝好! |
![]() | 39 ctsed 2015-09-15 17:13:37 +08:00 |
40 julyclyde 2015-09-15 22:35:38 +08:00 这个 id 好像不是那个人的 id http://weibo.com/bboyzong?nick=%E7%8E%8B%E6%BA%90%E5%AE%97Bbo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