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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形容词,指"可执行的",即能够被运行或实施的。在计算机领域中,特指可以被计算机直接运行的程序或文件。作为名词,指"可执行文件",即包含可由计算机直接运行的机器代码的文件。
You need to make the script executable before you can run it.
你需要先把脚本设为可执行文件,然后才能运行它。
The compiler translates source code into an executable that the operating system can load directly into memory.
编译器将源代码转换为可执行文件,操作系统可以将其直接加载到内存中。
该词源自中世纪拉丁语 executabilis,由拉丁语动词 exsequi 演变而来,意为"执行、完成"。其中 ex- 表示"出、彻底地",sequi 意为"跟随"。原意是"跟随到底",引申为"执行、实施"。后缀 -able 表示"可……的"。该词在计算机时代获得了新的技术含义,专指可以被计算机运行的程序文件。
该词在技术写作中被广泛使用。在 Andrew S. Tanenbaum 的《Modern Operating Systems》中频繁出现,用于描述操作系统如何加载和管理可执行文件。在 Brian Kernighan 和 Dennis Ritchie 合著的经典著作《The C Programming Language》中,也多次使用该词来解释编译过程如何生成可执行程序。此外,在 Neal Stephenson 的科幻小说《Snow Crash》中,executable 一词被赋予了隐喻意义,用于描述能够在人脑中"运行"的语言代码。